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刑事案件有必要律师吗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案件有必要律师吗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为什么刑事案件不建议请律师?
其实按照中国现在的这种法律制度,在逮捕之前请律师吧,基本上帮不上什么忙,要是没有被刑拘一般不会去找律师,没必要,刑拘了之后找律师最多也就去看守所会见下传递点信息,对案件影响不大,至于说逮捕之后,那几本上就是证据确凿的铁案了,更没有回旋的余地,至于说从情减轻的情节,一般办案单位都会跟你说,无非就是活的谅解,认罪态度好等等,只要照着做一般情况判决都不会差很多
家里人造成别人轻伤二级,当时很害怕去咨询律师,要价太高!我们家找被害人商量私了,张口要11万,拿不出来那么多钱,也没找律师,直到批捕也没给被害人打过一个电话求饶,反正已经有案底了,轻伤就是三年以下,给他拿的医药费,住院费,二次手术,花了1万多,法院量刑也考虑悔罪态度,最多1年半,法院把两家叫去了,刑事案件到了法院,法院也管着协调,协调不了了再走正常法律程序,对面找的律师,我没找,问我怎么办,我说没有11万,要太多1分钱没有,最后赔了一共加起来赔了4万多,没有几天法院让我去当担保人,没有几天放人了,判了10个月,缓行到明年4月份!
作为职业律师,十分不明白题主为何提出该问题,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?
第一,刑事案件不聘请律师?那请问聂树斌案、呼格吉勒图案为何改判无罪呢?这其中离不开二人的家人、律师前后奔波与付出。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渐提升,律师将为越来越多的公民提供法律服务,即便再相信人情、关系,也请别忽略律师在法制建设中的作用,更请不要忽视律师对于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作用。
第二,不建议当事人聘请律师?难道公检法指控的行为就一定是确定无误的么?
很多人会讲,律师就是为坏人辩护,试问,法律面前有好坏之分么?即便是罪大恶极之人,其也有最基本的人权,这是毋庸置疑也不应被打折扣的。如果仅凭好坏去进行区分,法律必将失去色彩与应有的内涵。一切嫌疑人未经合法审判,均不应被定罪。毒树之果理论、程序合法理论需要律师的介入,也许律师不是在为“坏人”开脱,而是帮助“好人”、“坏人”去一同寻找真相。
正如那句经典动画中所言“真相只有一个”,但这个真相到底如何,你我皆不知!
不知道为什么刑事案件你不建议请律师?我个人认为你这个观点是值得商榷的。
首先,在民事诉讼中,我们的当事人都知道聘请律师,而到了刑事案件中,当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,尤其是刑事拘留、逮捕失去人身自由后,人的思维,认知都受到了影响,更应该聘请律师,你为什么觉得没有必要呢?李庄著名刑辩律师,在被拘留后,还知道请律师呢。
第二,刑事诉讼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程序,不要说是一个普通人,即使是法学专业出身,没有经过实践,也未必搞得清楚。刑事诉讼法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,不说实体辩护有多重要,单纯的程序辩护都有重要的意义。
第三,在罪与非罪,此罪与此罪,辩护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,尤其是有关罪名存在争议。一些有影响的案例经过律师辩护都起到了作用。许霆盗窃案,于欢故意伤害案作用是显而易见的,怎么能说不建议请律师。
第四,律师很讲究辩护技巧,尤其是涉及犯罪构成辩护,不管是传统的四要件,还是现在倡导的违法有责两要素辩护,都是专业的,需要有针对性。
第五,接触到不少实际案例,法院最后判处缓行,或者检察院决定不起诉,这些很大一部分案例应该是无罪的,但是没有律师的辩护,当事人也不懂,判处缓行当事人觉得反正不要坐牢了,也不懂有案底的影响,也许也是顾不上思考了,案件就这样不了了之了。
因此,本人不是律师,但是强烈建议当事人找律师。而且,国家为了司法公正,也在鼓励律师介入刑事案件。
我认为刑事案件是应当请律师的!这既是当事人的现实需要,也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。但问题在于现在的律师队伍中大多数的刑辩律师水平一般,请与不请结果基本无异,当事人看不到律师的作用!从实际案例看,绝大多数案件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同意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,能被律师翻过来的案件是比较少见的!而水平高的律师又是稀缺资源,律师费贵得要命,很多人望而却步,除非是疑难案件或者是可能判处八年、十年甚至更长的案件,一般的刑事案件,现实生活中的确有许多当事人选择不请律师!
一般来说,(刑法)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几经修改和增删后,真对性比较准确,刑事案件中,犯案嫌疑人所犯的实事罪行逐一对照(刑法)中相关刑罚条款,就基本上知道自已所犯罪型属与那个类型的刑罚,应服最高,最低的刑事责任,是否享有从轻,从宽量刑情节,所以,刑事案件,除有组织分工的团伙犯罪或足以判处死刑、死缓,有期徒刑最高刑罚的案件外,我们不建议赚疑人或其家人花钱请律师为其辩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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